2022年全年,莆田全市禁止、限制此類制品
2022-01-14
最新消息!
2022年底前
莆田將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
生產、銷售和使用
一起來看下通知具體內容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根據《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莆田市生態環境局印發莆田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莆發改[2020]357號)要求,現將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時間節點告知如下:
1
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
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2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圍賓館、星級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4、快遞塑料包裝。到2022年底,全市的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
3
相關塑料制品解讀
1、超薄塑料購物袋。是指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購物袋,不包括物料連卷袋。塑料購物袋適用范圍參照GB/T 21661《塑料購物袋》。
2、聚乙烯農用地膜。是指以聚乙烯(PE)為主要原料制成的厚度小于0.01mm的不可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適用范圍參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
3、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指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4、一次性塑料棉簽。是指以塑料棒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
5、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是指為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于5mm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 (如沐浴劑、潔面乳、磨砂膏、洗發水等)和牙膏、牙粉。
6、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是指以納入《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管理的醫療廢物為原料生產塑料制品。
7、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指商場、超市、藥店、書店、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展會活動等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不包括基于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裝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等。
8、一次性塑料餐具。是指餐飲堂食服務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9、一次性塑料吸管。是指餐飲服務中用于吸飲液態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
10、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EVA)、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